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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編制

一、法源依據
依據《中國文化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一條,中國文化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為促進全體教職員工生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第六條之規定,設「中國文化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

二、組織編制
依據同法第二條及第三條,本委員會置委員十九人至二十一人,由校長擔任主任委員、學生事務長擔任副主任委員,教務長、總務長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校長遴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及職工代表十二人至十三人、學生代表三人至四人組成之,並得聘請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一人至二人為委員。此外,置執行秘書與副執行秘書各一人,執行秘書由秘書室主任秘書兼任,副執行秘書由學生事務處學生諮商中心主任兼任,承主任委員指示辦理有關委員會事務。性騷擾及性侵害案件調查之申請,由副主任委員指派專人受理。

三、組織任務
依據同法第七條,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
(一)統整本校各單位相關資源,擬訂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落實並檢視其實施成果。
(二)規劃或辦理學生、教職員工及家長性別平等教育相關活動。
(三)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
(四)研擬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與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之防治規定,建立機制,並協調及整合相關資源。
(五)調查及處理與性別平等教育法有關之案件。
(六)規劃及建立性別平等之安全校園空間。
(七)推動社區有關性別平等之家庭教育與社會教育。
(八)其他關於本校或社區之性別平等教育事務。

四、業務承辦資訊
(一)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受理窗口:學生事務處/02-28610511#12006、12007
(二)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會務承辦窗口:學生事務處學生諮商中心/02-28610511#12610